本網訊 2015年1月19日至2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第五巡視組對我局(集團公司)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專項巡視。巡視期間,巡視組對我局(集團公司)在礦產資源開發經營中國有資產轉讓、礦業權流轉和子公司投資活動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意見和建議。我局(集團公司)按照自治區黨委巡視組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關于落實自治區黨委第五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扎實全面做好整改工作,堅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方針,這也是公司自身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企、強化管理、防控風險的迫切需要。在近期對巡視組提出的問題進行逐一核查,對出現的新問題制定新制度辦法,使其有法可依,對已出臺的相應管理辦法使其細化更加可行。
根據《整改方案》有針對性的落實情況如下:為了更好的規范集團公司國有產權轉讓行為和重大投資項目的管理,新制定出臺了《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產權轉讓管理辦法(試行)》和《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重大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兩項辦法按照自治區巡視組要求,辦法始終貫徹了項目的事前調查、論證,事中監督、檢查,事后跟蹤、問責的執行管理理念。為了更好地加強對子公司投資活動管理和礦業權轉讓監督管理工作,對已出臺的《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子公司投資活動管理辦法(試行)》和《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礦業權轉讓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補充與修訂,進一步嚴格了審批工作程序,加強了監督管理,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問責制度。
我局(集團公司)今后將抓好巡視整改與推進集團公司發展緊密結合起來,把落實巡視組整改意見同開展各項工作結合起來,努力將整改的辦法變為解決集團公司發展存在突出問題的過程,促進集團公司又快有好的發展。(經管處 劉永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