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有關直屬單位,部機關有關司局:
為做好省市縣各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工作,依據《礦產資源法》和《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實施辦法》,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全面開展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編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43號)要求,部研究制定了《省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技術規程》和《市縣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同時,《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技術規程〉和〈市縣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5〕9號)廢止。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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